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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廉广西建设示范单位(户)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 来源:清廉来宾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 作者: 编辑:樊炳瑶

为深入推进清廉广西建设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清廉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清廉广西建设示范单元的通知》(桂清廉办〔20263号)有关要求,经各单位自评,市县两级初评,以及市清廉办会同各清廉单元建设专责小组对照测评指标体系进行审核,拟推荐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等13个单位(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为清廉广西建设示范单位(户)。

为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710日—202671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邮寄或直接送至来宾市清廉办,地址:兴宾区人民路1号市行政中心会议楼503室(邮编546100),联系电话:4271158

 

附件:清廉广西建设示范单位(户)拟推荐对象名单

 

 

清廉来宾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679

附件

清廉广西建设示范单位(户)拟推荐对象名单

1. 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清廉机关)

2. 广西来宾中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清廉国企)

3. 广西来宾东糖凤凰有限公司(清廉民企)

4. 广西合山华臻新材料有限公司(清廉民企)

5. 柳州地区民族高级中学(清廉学校)

6. 忻城县实验小学(清廉学校)

7. 来宾市人民医院(清廉医院)

8. 金秀瑶族自治县瑶医医院(清廉医院)

9. 兴宾区来华街道新侨社区(清廉社区)

10. 兴宾区城北街道磨东社区(清廉社区)

11. 象州县妙皇乡思高村(清廉乡村)

12. 武宣县黄茆镇玉村(清廉乡村)

13.武宣县韦以康家庭(清廉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