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项目的施工工程量怎么跟结算价审核报告不一致呢?”今年7月,金秀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三江乡党委及所辖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人员在调阅某乡村振兴示范点工程项目相关台账时,敏锐发现其实际工程量与结算不符的问题。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巡察组通过实地走访、与部分干部谈话等方式,对该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核查后发现,该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工程项目管理责任不到位,验收把关不严,导致该项目涉及到的路灯灯杆、路灯底座、路灯防雷装置、挡土墙等均未按设计图纸标准建设,部分合同内容项目未实施等突出问题。
“工程结算不准,存在超付工程款的风险,极易造成国有建设资金的损失浪费。”经过研判,巡察组立即形成立行立改问题清单反馈给该乡党委,要求对该工程项目进行重新评估,并开展复审。
该乡随即组织县财政局评审中心、第三方审核公司、监理、施工方对项目进行结算价复核工作。经过重审,该项目工程款结算价比第一次评审核减30万余元,最终结算价为96万余元,多付的17万余元已成功追回。
针对该项目暴露出的工程管理和资金管理问题,巡察组督促该乡举一反三,对全乡的工程项目开展全面排查,查找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此外,为推动以点带面整改、提升巡察质效,县委第二巡察组调整巡察方案,把被巡单位的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等作为巡察重点,通过现场查验、资料核实等方式深层次推进巡察工作,在巡察期间向该乡党委移交立行立改问题4个,挽回经济损失32.15万元。(金秀县委巡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