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兴宾区纪委监委消息:经兴宾区委批准,兴宾区纪委监委对兴宾区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黄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兴宾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兴宾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杰开除党籍处分;由兴宾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来宾市兴宾区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