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象州县纪委监委消息: 日前,经象州县委批准,象州县纪委监委对象州县公立医院总院原党委书记廖红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廖红光丧失理想信念,违反政治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破坏医疗系统政治生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廖红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象州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象州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廖红光开除党籍处分;由象州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