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2年元旦、春节来临之际,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监察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以实际行动营造廉洁、节俭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编造、散布、听信政治谣言以及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禁借公务活动、喜庆事宜、新春佳节本人或配偶子女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聚钱敛财;严禁借过节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严禁到高档酒店、度假村、高尔夫球场等消费场所举办茶话会、庆功会、表彰会等各种形式的活动;严禁借干部调整之机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擅自驾驶公车、公车私用和借换届岗位调整违规购置新车或违规换、借公务用车;严禁借评比达标、考核奖励等方式在规范津补贴政策之外新设奖励项目、提高津补贴标准发放奖金;严禁参与赌博以及其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专项资金及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救助资金、抚恤补助资金、移民安置资金、征地拆迁补偿款、扶贫资金和受灾地区救灾救济款物安全并及时拨付、发放到位。认真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证他们及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等违规行为。要加强安全生产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节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信访问题。
通知要求,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