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生龙同志在全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2011年5月10日)
同志们: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接着又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郭声琨书记作了重要批示。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贺国强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进一步研究部署我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刚才,兰丽萍同志代表财政厅汇报了前一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完全赞同,请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要求,扎实开展全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讲3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
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和改进党政机关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出的重要部署。今年以来,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贺国强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分别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对此进行强调,中央先后印发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省部级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作出明确规定。自治区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把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作为落实“六戒”要求、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来抓,提出今年全区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原则上要实现零增长的目标。我们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落实到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要求,强调要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今年3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广西代表团审议时发表重要讲话,对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在全区传达学习贺国强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会上强调要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抓紧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自治区成立了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工作意见,明确了工作重点和责任要求。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就是其中的一项重点内容。从目前全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总体情况看,大多数地方和部门都能遵照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但在个别机关、个别地方、少数干部还存在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公车入私户、公车私用等问题,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是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顺应群众期待、回应社会关切的实际行动,有利于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弘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要求的重要举措。艰苦奋斗、厉行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我区是后发展欠发达地区,各项建设和改善民生需要大量资金,必须大力弘扬艰苦创业精神,坚持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近年来,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全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这方面的任务仍很艰巨。特别是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使用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个别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互相攀比,有的刚提拔就要换新车,有的买进口高档车,有的将公务车当作私家车来用,等等,造成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居高不下,不仅耗费大量人物财力,增加行政成本,加重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而且助长了铺张浪费、脱离群众等不良风气。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有利于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弘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厉行节约要求,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三)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利于党政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加快推进“富民强桂”新跨越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十分艰巨繁重,更加迫切需要各级领导干部着力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自觉践行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同志提出的戒骄、戒懒、戒空、戒虚、戒假、戒奢要求,团结带领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而努力奋斗。公务用车问题的存在,反映出一些地方、单位领导干部存在庸、懒、散现象以及图享受、比待遇、摆阔气问题,削弱了党员干部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影响了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推进。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利于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坚持求真务实、防止贪图虚名,坚持脚踏实地、防止心浮气躁,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用在抓落实上,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明确目标任务,抓住关键环节,扎实推进我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根据中央《实施意见》,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范围内容、方法步骤、政策界限和工作措施。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准确把握、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明确任务要求,把握正确方向。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治理范围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单位,各级党委和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级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上述机关和单位所属的事业单位的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主要任务是解决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入私户、公车私用等7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动员部署、清理纠正、重点检查、建章立制4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的工作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治理环环相扣、层层衔接,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有序推进。
(二)抓住关键环节,整体推进工作。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重、头绪多,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和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体工作的推进。要着力抓好3个关键环节: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各部门要对公务用车逐辆进行登记查实,做到不遗漏、不隐瞒,彻底摸清公务用车数量。对发现和认定的违规问题,要认真纠正、严肃处理。二是严格编制和配备标准。要抓紧制定我区《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新的编制和配备标准。各级各部门要重新核定车辆编制总数并报上一级公车主管部门备案,严格依照规定标准配备更新公务用车。三是规范使用管理。要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预算管理,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建立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切实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
(三)把握政策界限,保证治理效果。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是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政策规定,为做好治理工作提供了依据。要重点把握好新老政策的衔接,着力解决老问题,落实新规定。一是准确认定超编超标车辆。对超编车的认定原则上按原有编制标准执行,没有编制标准的按新编制标准执行。单位公务用车总量超过编制数的,按配置时间顺序来进行确认。二是要善处理违规车辆。要本着厉行节约、避免浪费的原则,按照调剂使用、公开拍卖、经批准继续使用和换回、退回等方式处理好超编车、超标车和摊派款项购车,严禁擅自处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防止带来负面影响。三是积极抓好执法执勒用车和越野车治理。这两类车在公务用车中占有较大比例,是这次专项治理的一个难点。关于执法执勤用车,对有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要按照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纠正处理;对没有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要进行登记自查,抓紧建立完善具体规定,依据新的编制和配备标准纠正处理。关于越野车,中央两个《办法》下发之前已有的要纳入单位车辆编制,并依据有关规定纠正存在问题;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的要求,确因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要求的,可以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但要严格审批程序,纳入车辆编制实行集中管理,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四是要严禁借机更换公务用车。凡是提拔、交流的干部,必须优先使用单位现有车辆,严禁占用其他单位车辆,严禁违规新购置车辆;在《实施意见》下发之日起至重新核定编制和配备标准前,原则上暂停新购置车辆;现有车辆数超过新编制标准的,一律不准新增、更换车辆。
(四)抓好督促整改,严格执行纪律。这是确保两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必须贯穿于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一是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自治区和各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迟缓、效果不够明显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切实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二是要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顶风违纪违规的,要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工作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要求,确保全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应有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自治区垂直管理部门负责本系统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负直接责任、具体抓。各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密切跟踪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自身优势,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财政部门要切实负起专项治理工作主管部门的责任,做好相关规定、政策的制定和指导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定,在厉行节约、改进作风上发挥带头作用。
(二)建立长效机制。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不仅要抓紧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而且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逐步形成防治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长效机制。要重点落实和完善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日常管理、执法执勤用车管理等制度规定,堵塞管理使用上的漏洞。要抓紧研究制定垂直管理部门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着力构建完善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体系。要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办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同志们,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意义深远。我们要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不断取得专项治理工作的新成效,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为推动全区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